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深圳市工业运动控制产业协会(以下简称 “运控产业协会IMC”)各项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专业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专家智库的组建、管理和运行。
二、专家智库的组建
第三条 专家入选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知名度。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行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协会的咨询、评审、调研等活动。
第四条 专家来源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
相关行业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精英。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士。
第五条 专家入库程序
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
协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颁发专家聘书,纳入专家智库管理。
三、专家智库的职责
第六条 为协会的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提供咨询意见。
第七条 参与协会组织的重大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
第八条 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第九条 为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
第十条 协助协会开展学术交流、技术推广等活动。
四、专家智库的管理
第十一条 专家智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和调整。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提供咨询意见的质量、职业道德表现等。
第十三条 对考核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专家,予以解聘。
第十四条 建立专家信息档案,记录专家的基本情况、参与活动情况和考核结果等。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专家对参与的活动内容和获取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五、专家智库的运行
第十六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 活动形式包括:会议、调研、评审、培训等。
第十八条 活动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发送给专家,专家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
第十九条 专家参加活动的费用,按照协会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六、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工业运动控制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